學會活動


學會公告

■重要消息
「教學科技與媒體季刊」徵稿啟事

一、本刊已於第五十五期改為「季刊」,凡與教學科技與媒體相關之文章,均歡迎投稿。

二、稿件格式
  (一)本刊物接受中英文稿件。來稿以電腦文書處理軟體繕打,請列印三份稿件並附文字
    檔案磁片,檔案請用Word格式或純文字(plain text)格式,中文稿件內碼為中文大
    五碼(big5 code);另外若有圖檔,請用Photoshop軟體以高解析度存成jpg格式,
    以利印刷品質。
  (二)每篇來稿不得超過一萬五千字,參考文獻請依照 APA 格式。
  (三)來稿首頁需載有:
    1.中文及英文之論文題目:
    2.作者之中文及英文姓名:
    3.任職機構、職稱及電子郵件E-mail帳號。作者如不祇一位,請在作者姓名之處及
    任職機構之前加註*、**、***等符號,以便識別。任職機構請寫正式名稱,分
    別標明每位作者所屬學校、系所或工作單位。
  (四)來稿次頁為中文及英文摘要,各限200字以內;並於摘要之後列出中文及英文關鍵
    字(keywords)。
  (五)來稿的裝訂順序為首頁資料、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彙、正文及參考文獻或註釋。

三、本刊訂有審稿過程,來稿將請兩位以上專家學者匿名審稿。

四、本刊不致贈稿酬,文章一經刊登,將致贈作者當期刊物2份。

五、來稿請寄
  台北市10610台北郵政22—25號信箱 台灣教育傳播暨科技學會
  (原中國視聽教育學會)轉「教學科技與媒體」雜誌 收
 

本學會自92年1月19日起,更名為"台灣教育傳播暨科技學會"(奉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20014664號函備查)
本學會會章全面修正,刻正辦理中.

敬愛的讀者:

     本學會發行之「教學科技與媒體」雙月刊,自民國八十一年二月至八十九年十二月共八年,出刊五十四期皆免費贈閱,深獲全國各界好評,甚為感謝。

     本刊自民國九十年起改為季刊,訂在每年三、六、九及十二月出刊,仍維持原來的內容,包括有關教學科技與媒體之「理論與研究」及「應用與發展」等主題。而對我國各級學校,教學方法的革新等,必定有所貢獻。

     本刊原為贈閱,現因經費困難,改為訂閱,全年訂費新台幣400元整,自即日起接受訂閱,請利用所附劃撥單付款。

訂閱本刊之郵政劃撥帳號0005328-1,戶名:中國視聽教育學會。

     特此敬請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國視聽教育學會敬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國九十年五月七日

 


財團法人中國視聽教育基金會 視聽設備規劃暨審查服務要點
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七日訂正
一、
本基金會以具有之專業能力,對各級學校和文化教育機構,提供下列各項服務
 
() 接受各機構委託之視聽環境規劃設計。
() 接受各單位委託視聽設備規劃審查。
二、
本基金會之規劃設計以各機構之所需為準。
三、
本基金會對視聽器材之規劃審查為配合各機構所需以公平、公正之原則處理之。
四、
委託本基金會規劃設計者,所有資料應在八週前送達,以便專案規劃設計。
五、
視聽器材規格審查者,全部資料四週前送達以便專案審查。
六、
本基金會以規劃設計、規格審查服務為主。並得酌收設計、審查服務費。
設計審查各項標準另定之。
七、
本要點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 (終止) 時亦同。

財團法人中國視聽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

第一條:本基金會依照民法暨教育部文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組織之,定名為「財團法人中國視聽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育基金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:本會以研究、倡導及推廣視聽教育為宗旨,辦理左列業務:
        一、推動視聽教育理論及方法之研究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推廣視聽教育在學校及社會上之應用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製作與發行視聽媒體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出版視聽教育有關書刊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舉辦有關視聽教育會議及活動。
        六、辦理視聽教育人才之培育與進修事項。
        七、辦理有關視聽教育之獎助事項。
        八、協助中國視聽教育學會業務之發展事項。
        九、其他有關推動視聽教育之發展事項。
 
第三條:本會設立基金共新台幣壹百萬元整,由陳梅生等人捐助。俟本會依法完成財團法人登記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後,得繼續接受捐助。
 
第四條: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六二號。
 
第五條:本會設置董事會管理之,董事會職權如左:
        一、基金之籌集、管理及運用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業務計畫之制定及推行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內部組織之制定及管理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獎助案件的處理與有關辦法之訂定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定。
        六、董事之改選(聘)。
        七、其他重要事項之處理。

第六條:本會由董事廿一人組成。第一屆董事由原捐助人選聘之,第二屆以後董事由前一屆董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選聘之。董事均為無給職。

第七條:本會董事任期每屆三年,連選得連任。董事在任期中因故出缺,董事會得另行選聘適當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員補足原任期。每屆董事任期屆滿前二個月,董事會應召集會議,改選聘下屆董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新舊任董事,並按期辦理交接。
 
第八條:本會董事會互選一人為董事長,綜理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。董事長得因業務需要,徵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董事會同意,由現任董事中聘請五人為常務董事,處理經常性業務。
 
第九條:本會董事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,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之並任主席,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始得開會。對於議案之表決,除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令另有規定者外,以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召開董事會之前十日,應將開會通知連同議案議程送達各董事,並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派員列席指導。會後並將董事會議記錄呈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 
第十條:本會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,每年一月底以前,董事會應審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定左列事項,報送主管機關核備。
        一、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財產清冊(附有關憑據影本)。
 
第十一條:本會辦理年度業務計畫以外之工作,須符合本章程第二條之規定,並須事先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 
第十二條:本會辦理各項業務所需經費,以支用基金利息及法人成立後所得捐助為原則,非經董事會之決議,主管機關之特許,不得處分原有基金、不動產,及法人成立後列入基金之捐助。
 
第十三條:本會由於業務需要或其他因素,變更董事、財產及其他重要事項,均須經董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許可,並向法院辦理變更登記。
 
第十四條:本會係永久性質,如因故解散時,經依法解散之剩餘財產,不得歸屬於任何個人或私人團體,由主管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。
 
第十五條:本章程訂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一日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
第十六條:本章程經本會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後施行。
 

基金會第六屆董事長及董事工作人員名單(909192
董事長及董事  21
董事長:陳梅生
董事:張霄亭、陳石貝、樊景周、崔劍奇、顏秉嶼、李文瑞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王中元、陳曼君、涂浩洋、曾勘仁、陳杭生、蔡友藏、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梅佑義、廖祥雄、單文經、余  鑑、朱則剛、吳清基、
          李建興、趙 
基金會工作人員:
          1. 執行長:張霄亭先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 秘書組組長:單文經先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 綜合業務組組長:陳曼君女士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 財政組組長:鄧鴻章先生

敬告讀者

一、
本學會發行之「教學科技與媒體」雙月刊自民國八十一年二月起至 八十九年六月止,共發行五十一期,深獲全國讀者好評,甚為感謝。目前本刊由於經費困難,特將五十二期、五十三期、五十四期三期合刊出版。
二、 
本刊自民國九十年起改為季刊,預定每年三月、六月、九月及十二月出版,仍維持原來之內容,包括有關教學科技與媒體之「理論與研究」及「應用與發展」等主題。
三、
本刊原為贈閱,現因經費困難,改為訂閱,全年訂費新台幣 400元整,自即日起接受訂閱,請利用所附劃撥單付款。
 
訂閱 本刊之郵政劃撥帳號0005328-1,戶名:中國視聽教育學會
 特此   敬告
 讀者
 中國視聽教育學會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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