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ECT台灣教育傳播暨科技學會2009年會教學媒體競賽要點

壹、宗旨:
台灣教育傳播暨科技學會(以下簡稱為本學會)為鼓勵學校推展教學科技、提昇師生媒體製作水準,特訂定本要點。參加本媒體競賽並得獎之優秀之教學媒體,本學會除公開表揚之外,並頒發書面證明給媒體製作人,作為教學媒體設計製作能力之專業認證。

貳、參加對象:
全國各級教師、大專院校學生、教育科技相關企業。

參、作品範圍:
可用於各級學校之數位媒體教材(以電腦能觀看為原則,需使用特殊載具者須自行提供)。

肆、比賽組別:
分教師組、學生組、企業組。

伍、獎勵辦法:
得獎作品於本學會之年度會員大會公開頒獎,得獎者均可獲得獎狀及本學會專業認證Logo。

陸、名次獎項:
各組第一名(一名),各組第二名(二名),各組第三名(三名),各組優選(五名),組佳作(二十名),若媒體品質未達水準時,以上名次得從缺。

柒、評審標準:
一、教育設計(25%),二、教材內容(25%),三、製作品質(25%),四、創意(25%)。

捌、作品評審:
由本學會遴聘學者專家,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之。

玖、報名方式:
上網登錄報名表,報名方式請參考本學會及研討會網站。

拾、智慧財產:
一、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問題,二、如作品涉及智慧財產權之侵害,由法院判決屬實者,本學會將追回原發之各項獎勵。

拾壹、作品繳交方式:
一、單機作品:繳交光碟 (寄至學會106-99台北市郵政第22-25號信箱)、使用手冊。二、網路作品:繳交使用手冊(內含作品網址)。以上使用手冊可上傳至網站內(word2003檔)。